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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 1.捐助人填写捐助登记表 2.我院经确认资金到帐后开具收据或捐助证书,并邮寄给捐助人; 3.我院通过本网站公布捐助人或单位名单,以示鸣谢。
银行支付 1.到银行现付、转帐到我院帐户 开户名称:湖南省株洲市会计管理局核算一站(株洲市儿童社会福利院) 开户银行:湖南省株洲市商业银行金洋支行 开户帐户:78610862011100000021—729 2.我院确定资金到帐后开具收据或捐助证书,与感谢信一并邮寄给捐助人; 3.我院通过本网站公布捐助人或单位名单,以示鸣谢。
邮局汇款 1.通过各地就近邮局直接汇款 汇款请寄: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石塘冲 株洲市儿童社会福利院 邮 编:412000 同时,请写清您的通讯地址; 2.我院确定资金到帐后开具收据或捐助证书,与感谢信一并邮寄给捐助人; 3.我院通过本网站公布捐助人或单位名单,以示鸣谢。
直接捐款 1.到我院直接捐款; 2.捐助人填写捐助登记表: 3.接收我院开具的收据或捐助证书; 4.我院通过本网站公布捐助人或单位名单,以示鸣谢。
物质捐赠 1.单位或个人捐赠物资可通过电话、E-MAIL或来我院的方式同我们联系,我们也可派人上门洽谈有关 捐赠事宜; 2.捐赠的物资我们将根据捐赠人意愿进行安排,能直接使用的,我们将直接安排使用,不能直接使用 的,我们将进行公开变现处理,专款专用; 3.办理捐赠物资接收手续后,我们将开具接收捐赠物资专用收据或证书,同时在本网站公布捐赠人员 名单。
定项捐助 1.捐助单位或个人可以定项捐助我院一名或几名儿童,捐助内容包括助养、助学、助医; 2.我院定期将被定项捐助的儿童情况向捐助人进行汇报; 3.捐助单位或个人根据被定项捐助儿童的实际所需按时提供资金或物资; 4.我院将开具收据或捐助证书,同时在本网站公布捐助人或单位名单,以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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